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開展綜合考核評價工作,不得向參評開發區收取任何費用。開發區及考核小組成員單位在工作中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對責任人及責任部門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 安徽省省級以上開發區綜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2. 部分指標解釋
部分指標解釋
1. 全區經營(銷售)收入:指報告期內開發區內各種企業(行業)從事銷售,提供勞務等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由于各行業財務上的區別,請參照各行業“利潤表”中的有關指標填列。農業企業為產品銷售收入;工業企業為產品銷售收入;建筑業企業為工程結算收入;交通運輸業為主營業務收入;批發、零售貿易企業為商品銷售收入;餐飲業企業為營業收入;金融業企業為營業收入;房地產業企業為經營收入;服務業企業為營業收入。
2. “規上”企業: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以內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單位、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等企業的統稱。(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并經國家統計局核準納入上報范圍法人工業企業。(2)資質以內建筑業企業是指有總承包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并經國家統計局核準納入上報范圍法人建筑業企業。(3)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是指達到一定限額(批發業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零售業500萬元以上,住宿餐飲業200萬元以上)的并經國家統計局核準納入上報范圍的批零住餐企業(包括個體戶)。(4)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是指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并經國家統計局核準納入上報范圍。(5)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是指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三個門類和衛生行業大類;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三個門類,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四個行業小類;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兩個門類,以及社會工作行業大類。上述單位并經國家統計局核準納入上報范圍的服務業企業,不包括房地產經營企業和批零住餐業企業。
3. 主導產業集聚度:是綜合反映開發區內主導產業經營收入占全區經營收入比重的指標。
計算方法:主導產業集聚度=主導產業經營(銷售)收入/全區經營(銷售)收入
4. 規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規上工業企業營業收入比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營業收入
5. 領軍科技人才:年薪50萬以上,引進科技人才主要包括從事科學研究、工程設計、技術開發、技術成果轉化等科技活動的人員。
引進科技人才一般應從省外或境外引進,并達到下列條件之一:(1)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且取得科研、工程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及相當資格、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2)主持過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或工程項目,具有豐富的科研、工程技術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3)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項目主要完成人;(4)其他急需緊缺科技人才。
6. 省際合作共建園區:省際合作共建園區指省政府和開發區主管部門認定的與滬蘇浙、閩粵合作共建的園區。
7. 畝均稅收(萬元/畝)=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稅收實際貢獻/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用地面積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稅收實際貢獻:開發區范圍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要稅收實際入庫數(包含免抵調庫稅額),企業享受國家出臺的減免、退稅、緩稅等措施的稅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對具體企業采取的跨周期調節稅收措施所涉及的稅額等,不包括關稅和海關代征的其他稅收。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用地面積:以依法取得為前提、實際占用為原則,指年末企業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用地面積=已登記用地面積+承租用地面積-出租用地面積。其中:(1)已登記用地面積:是指企業經自然資源部門登記的土地面積;(2)承租用地面積:是指企業依法租賃取得的實際用地面積,若企業租賃標準廠房或無法準確計算用地面積,則根據企業租賃的建筑面積與容積率之比計算企業租賃的用地面積;(3)出租用地面積:是指工業企業依法將自用土地或廠房出租給其他企業的用地面積;(4)經批準的項目新增土地面積在2年建設期、1年過渡期內可不計入用地面積。
8. 畝均工業增加值(萬元/畝)=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用地面積
9. 畝均投資(萬元/畝)=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工業企業用地面積
10. 工業全員勞動生產率(萬元/人)=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就業人數
11. 綜合容積率=總建筑面積/總用地面積